中国鱼用中国种 人均年占有量为世界两倍******
中国鱼用中国种 人均年占有量为世界两倍【水产养殖加工企业探索创新育种,水产品预制菜市场崛起,深加工成发展趋势】
从吃鱼难到年年有余,水产不再是人们逢年过节才有的硬菜,而是餐桌日常。我国人均水产品消费量2021年为14.2千克,比2015年的11.2千克上升26.8%,连续7年呈上升趋势。水产消费从“温饱型”向“品质型”过渡,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四大家鱼养殖热情减退,鲈鱼、鲟鱼等特种水产养殖量呈现较高增长,近五年养殖量增长率分别为78.4%和32.4%。
水产养殖加工企业探索创新育种以获得优质种源。受益于我国冷链物流不断完善,水产预制菜市场崛起,成为丰富人们蛋白质需求的重要补充。
瞄准育种攻克难题
“看今年哪种鱼卖价好,明年接着养”,过去渔民凭经验养殖,可能会造成产品过剩卖不上价。在富煌三珍总经理倪宝友看来,这是传统养殖高度分散的弊端。如今随着科学养殖意识逐渐增强,水产养殖逐渐实现标准化、规模化,也给水产品深加工带来稳定的原料供应。
不少企业与农户签订长期合作助推水产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富煌三珍有1440亩斑点叉尾鮰苗种繁育区,10万亩订单养殖基地。斑点叉尾鮰原产于北美洲,因抗病力强、骨刺少、肉质鲜美等成为烤鱼界的标配。
作为富煌三珍深加工产品的主要原料,斑点叉尾鮰在2015年时面临原种退化,攻克原种迭代成为公司发展的一道难题。“原种退化会降低鱼的抵抗力”,倪宝友说,公司为此联合江苏淡水水产研究所及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联合攻关研发培育出“江丰1号”,其生长速度快、抗病力强,摆脱对原种依赖。“江丰1号”成为农业农村部重点推广养殖的水产新品种,带动全国产业链上下游年产值近500亿元。
可以说,近些年我国在水产种业方面不断突破,养殖种类丰富。数据显示,我国水产养殖种类达300种以上,水产养殖的种源自给率相当高,年提供苗种6万亿尾(粒)以上,基本实现“中国鱼主要用中国种”。2021年,我国养殖水产品人均年占有量47.36千克,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
新技术为“鲜”护航
水产品在膳食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促使我国水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企业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改变长期以来以出口为主的局面,转而深挖国内市场,发力水产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实现升级迭代。
包括国联水产、大湖股份、佳沃食品、富煌三珍等水产养殖企业延伸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实现由上游养殖到渠道营销升级转型。比如富煌三珍转向国内市场,专注斑点叉尾鮰细分品类推出烤鱼预制菜。“水产品预制菜的核心是保持原汁原味”,倪宝友介绍,目前传统的快速锁鲜技术多采用风冷,2019年公司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合作,引入液浸式冰温保鲜冷冻技术,用零下40℃的微冻液系统进行冰温鲜冻,使解冻后鱼的口感与新鲜鱼几无差别,推动调味鱼行业提质升级。
水产深加工背后离不开冷链物流支撑。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冷链市场规模近4000亿元,较2017年增长64%,2021年中国冷藏车保有量34万辆,较2017年增长195%。味知香、立高食品等预制菜企业还通过自建冷链物流体系保障配送。
品质生活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还通过技术实现从“塘头”到“餐桌”的全链条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未来,水产企业将继续从育种突破到技术创新为“鲜”护航,以更优质的蛋白水产品丰富人们的餐桌。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